按照中考政策規定,城六區考生可在城六區所轄省級標準化高中(包括省級示范高中)中任意選報3所學校作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志愿。考生還須在城六區所屬的非省級標準化高中,任意選報2所作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在同一批次選報的學校為平行志愿。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使用電子考籍檔案錄取,錄取依據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評價結果和考生本人志愿,據介紹,平行志愿錄取本著“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同批次平行志愿錄取,首先對于本批次線上的所有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分根據每個考生所填報A、B、C學校的先后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學校。當出現考所報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學校都符合投檔條件時,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學校,不能同時投向多所學校。
平行志愿錄取時計算機自動完成兩個步驟檢索工作,首先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檢索每位考生,二是對每一分數段上的每位考生,依次檢索其填報的A、B、C三個學校,若考生自身條件滿足A學校,就投檔到A學校,否則繼續檢索B學校,若條件符合B學校,就投檔到B學校,否則繼續檢索C學校。依次類推,只要被檢索的學校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也就是說對于一個考生來說,平行志愿模式下投檔,考生最多只有一次投檔機會。(記者 張彥剛)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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