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14條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實施意見,積極開展適應“一帶一路”建設、醫藥服務貿易、醫學國際標準化等需求的人才培養,發揮醫學教育在對外交流與合作中的促進作用。鼓勵高校在境外開辦中醫藥診療中心,大力發展中醫藥留學生教育。
實施意見明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鼓勵在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立教師發展中心,建立完善新任職教師(含臨床教師)崗前培訓制度。實施高水平“雙師型”(有執業醫師證和教師證的醫師)師資準入考核、動態評價管理制度和優秀教學團隊發展計劃。積極構建以教學名師、名老中醫為核心的教學團隊,著力加強師承教育,著力加強師承導師、優秀中青年教師、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建立年齡、職稱、學歷等結構合理的教師梯隊。
同時將創新醫學人才培養模式。夯實以“5+3”(5年臨床醫學本科教育+3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3年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為主體、以“3+2”(3年臨床醫學專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為補充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的基礎地位。扎實推進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和醫學類專業教育教學改革。完善長學制教育,積極推進具有推免資格的醫學院校建設,建立專科學生專升本制度。加強醫學院校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跨區域、跨學科合作。將師承教育貫穿于中醫藥人才培養全過程。(記者 石喻涵 文晨)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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