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彥剛)“大學生是否可以轉學?”昨日,針對此疑問,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學生原則上應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但大學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不能轉學。
省教育廳工作人員表示,符合條件辦理轉學的學生,應按要求準備齊全轉學備案所需材料(可查閱省教育廳網站)。省內轉學的,經雙方學校協商同意后,由轉入學校報送省教育廳高校學生工作處備案。跨省轉學的,經雙方學校協商同意后,先報送轉出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再報送轉入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轉學必須經轉出學校和擬轉入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辦理離校或接收手續。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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