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飛行檢查中發現長春長生公司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責令其停止生產狂犬疫苗,該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疾控局局長毛群安日前接受媒體聯合采訪表示,疾控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保持密切溝通。
長春長生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 藥監部門責令企業停止生產
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官方網站發布通告稱,根據線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該企業《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責成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主動采取控制措施,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組已進駐該企業,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專項督查組,赴吉林督辦調查處置工作。本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通告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始終把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放在首位,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絕不姑息,堅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予以嚴懲。
另據媒體報道,長生生物15日簽發緊急通知,要求各省份推廣團隊通知轄區內的區縣疾控機構及接種單位,立即停止使用該公司的狂犬疫苗,立即就地封存該公司狂犬疫苗。
長生生物在通知中強調,公司立即啟動召回程序,請各單位按召回規定給予配合。并要求各推廣團隊采用傳真、電話、網絡等形式,通知到轄區各區縣及接種單位。
多地暫停使用并封存長春長生生產的狂犬疫苗
據媒體報道,目前,多地疾控部門已暫停使用并就地封存由長春長生生產的狂犬疫苗。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6日披露,目前,上海已全面停用長春長生生產的狂犬病疫苗。上海市疾控中心方面表示,如已接種過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部分劑次,可選擇同樣采用“五針法”的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按照0天,3天,7天,14天,28天各接種1劑疫苗的程序,完成后續劑次接種。
該中心表示,雖然近年上海的人狂犬病處于低發的狀態,每年只有個位數的病例,但是仍有疑似狂犬傷人事件的報道,提示狂犬病的傳播風險仍然存在。該中心提示,在被貓、狗咬傷或抓傷后仍需及時前往犬傷處置門診處置傷口、接種狂犬病疫苗并按需接種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自7月16日起,廣東東莞市疾控中心也已緊急停用該公司狂犬疫苗。該疾控中心稱,本次召回是企業自主自行召回,屬于公司行為。
據河南媒體報道,河南省疾控部門也已將長春長生狂犬疫苗就地封存。
長春長生發聲明:涉事疫苗未出廠銷售 已上市的符合標準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7日在官網發布《關于已經上市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質量保證聲明》。聲明指出,所有涉事疫苗尚未出廠銷售,全部產品已經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所有已經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注冊標準,沒有發生過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不良反應事件。
聲明表示,在檢查組發現問題后,長生公司第一時間把所有涉及的批次疫苗全部封存,避免流向市場。為保證用藥安全,公司正在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全部實施召回。
聲明稱,公司所有已經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注冊標準,沒有發生過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不良反應事件,請廣大使用者放心。
長生公司透露,目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企業進行調查,企業正全力積極配合,待有最終結論時,企業將及時向社會及公眾公布。
國家衛健委回應人用狂犬病疫苗違法違規生產事件
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長毛群安日前接受媒體聯合采訪表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后,疾控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保持密切溝通。
據了解,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組織對企業的調查工作。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范》,沒有完成全程接種程序的,可以選用其他廠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種程序繼續接種。國家衛健委指出,希望基層衛生工作人員,按有關法規、規范要求,認真做好預防接種工作,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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