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找準職責定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破壞營商環境的違紀問題。現將7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漢中市房產交易管理所所長王洪濤收受房產開發企業財物問題。2006年至2017年11月,王洪濤在擔任漢中市房屋權屬監理處主任、房產交易管理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16次非法收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3.5萬元。2018年5月,王洪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商洛市商南縣農業局原局長尚志國和縣農技中心主任梅學忠、副主任李斌搞權錢交易、違規插手工程招投標問題。2015年8月,尚志國、梅學忠利用職務便利,在旱作節水農業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分別向招投標代理機構和評審組長打招呼。縣農技中心副主任李斌作為評審組長,伙同代理機構弄虛作假、操縱招投標。尚志國、梅學忠、李斌分別收受請托人財物價值1.2萬元、0.23萬元、1.75萬元。2018年6月,李斌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由事業管理崗八級降為事業管理崗九級;尚志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由副處級降為主任科員;梅學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渭南市華州區物價局物價檢查所檢查二組組長胡永宏違規執法問題。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胡永宏在帶隊對轄區商戶價格執法中,執行標準不一、隨意變更罰款金額,對同樣的問題,有的罰款1500元,有的罰款500元。胡永宏受到記過處分;物價檢查所副所長(負責人)董浩受到撤職處分。物價局副局長李寶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行政記過處分;物價局紀檢組組長程遠創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物價局局長胡偉峰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上述問題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西安市新城區金融辦管理科科長李峰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7月,李峰在擔任區金融辦管理科科長期間,辦事效率低、服務意識差,要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在辦理變更股權事宜中提供不該由其提供且無法提供的資料,導致該企業不能及時變更股權,造成嚴重損失。2017年8月,李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渭南市富平縣市場監管局車站所副所長魏耀暉違規罰款問題。2017年4月至8月,魏耀暉在執法檢查時,未出具處罰決定書、未開具發票,對城關街辦留招村11個經營戶各收取1000元罰款。所長于海軍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下屬管理不嚴,對上述問題發生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2月,于海軍、魏耀暉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銅川市資源型城市轉型辦公室(銅川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副主任白朝陽索要費用問題。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白朝陽以其主管的銅川新區陽光廣場續建工程項目推進協調量大、招待多、經費緊張為由,分別向承建該項目的公司索要費用共計22.5萬元,用于項目管理處日常開銷。2018年3月,白朝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寶雞市千陽縣政協社會法制與民族宗教委員會原主任馬永剛以權謀私問題。2010年至2012年,馬永剛在擔任縣供銷聯社黨委書記期間,接受企業法人代表李某請托,利用職務便利,為其招商引資提供便利,個人收受賄賂27萬元。2018年7月,馬永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以上7起案例,充分說明我省一些地區和部門對深入落實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十大行動和三年行動計劃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個別干部仍然不作為、慢作為,甚至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其受到嚴懲完全是咎由自取。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
優化營商環境是提升核心競爭力,實現追趕超越的重要舉措,對全省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要自覺服務中心、融入發展大局,增強主動性責任感,切實加強對省委、省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堅守職責定位、聚焦主業主責、突出工作重點,把“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做細做實。要發揮群眾信訪舉報優勢,暢通職能部門移送問題線索渠道,關注“輿論監督”,主動收集問題線索。要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力度,嚴肅追究營商環境中的失職失責和作風問題,嚴肅查處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十大行動落實不力問題,嚴肅查處以權謀私、破壞營商環境行為,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記者 屈荔鵬)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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