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法規定不得霸座
□記者 張姣姣 李欣怡
針對今年屢次出現的鐵路旅客乘車不對號入座、強占他人座位的行為,近日,《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經立法程序通過,其中明確,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占他人座位。
據了解,《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18年9月30日通過,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近期,對于乘客乘坐高鐵或火車強占他人座位,究竟是涉及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一直備受爭議。
網友:嚴懲嚴罰殺一儆百
網友“枉月__”表示:本來是道德約束就可以解決了,沒想到現在必須要出臺相應的強制法規來監管這種現象,明明義務教育已經普及了,這種現象還是屢見不鮮,真是教會了考試,卻很難教會做人。
“廣東作為中國大陸發展的最前沿和風向標,又一次在立法領域迅速做出反應。”網友“叮了個叮_噹了個噹”說,看看這個法律想想也真是可笑又無奈,“尊重彼此的正當權利并做到不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這種本應該是人類的基本素養和道德底線,從什么時間開始,國民需要通過立法來震懾這些很基礎很常識的行為了呢?
“廣東立法規定不得霸座,這是法律進步的表現。”網友“小婉廣播”認為,對于霸座的問題,網上出現了多種情況,其實絕大部分人做的還是很有素質的,就是個別人不遵守社會公德。我覺得對于這樣的個別人就要嚴懲嚴罰,做到殺一儆百。
市民:立法成文值得肯定
“最近各種高鐵火車占座霸座新聞頻出,是因為最近突然多起來此類事件了嗎?并不是。一直這類事情都很多,只不過大家以往都不當回事,或者和稀泥就過去了。”西安市民徐先生平日很關注新聞,他說,從霸座高鐵男事情出來后,全社會參與討論,相關部門的處理措施,都讓大家知道這種事不僅不合理,而且應該管,應該受到懲罰。地方講霸座懲罰,設立成法規,非常值得肯定,這將對那些惡人起到震懾作用,也為執法者提供依據。
家住灞橋區的高女士表示,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立法也是為了更好解決問題的方式之一。社交媒體加劇事件影響的傳播進程,這是好事,最起碼反面教材引發的輿論反響是一種很好的價值引導。她倡議從自己做起,盡可能通過自己的行動,去影響身邊的人。
委員:加大對霸座懲處力度
“希望對霸座的懲罰力度大一點,真正可以在社會中起到警示作用。”省政協委員、郭氏集團西安三迪集團總經理肖亞珠表示,目前我國國民素質良莠不齊,廣東省率先把不得霸座納入法律條例,可以讓人們對此有了法律意識,用規定來提高自制力差的人的思想意識,想必平均素質也能得到有所提高,此舉有利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但立法簡單,執法和處罰在未來肯定會面臨更多的艱難,“法不責老,法不責幼,法不責眾,法不責鬧”等現象,也是目前中國一系列社會問題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希望立法的輻射面不僅僅是廣東省,而是在全國范圍內。”省政協委員、恒安集團董事許連椅認為,乘車對號入座本是常識,一些人的霸座行為反映的是素質問題。他表示,這次廣東出臺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相信能對其他地區相關立法起到示范效應。
“素質教育是好幾代人的事兒。”省政協委員、陜西萬盛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剛認為,導致目前霸座現象頻發的根本問題還是個人素質問題。個人素質教育要從小抓起,也就是說現在學校教育人不能只單純看分數,而忽視了對學生道德素養的培養。李剛建議應將能力、態度、情感、價值觀和行為方式的教育和培養放在重要的地位,使每一個學生都學會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如何關愛他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培養出高素質的人才。
在省政協委員、陜西洪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洪看來,霸座就不需要什么立法。霸座的立法體現法律與道德的嚴重低下。如果出現強占他人座位的事件,鐵路公司作為承運人首先違約,允許流氓行為濫施,而守約者受苦,鐵路乘警應當予以驅離,不與配合或者阻礙的,相關法律對此早有規定,主動采取措施即可。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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