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榮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一項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是事關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中國基本經濟制度的一件大事。10月29日,省政協召開“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月度協商座談會,與會省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基層代表圍繞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方式,激發農業生產要素活力,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等踴躍建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一項體系繁雜的系統工作,要總結推廣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經驗,從實際出發探索集體經濟發展多種途徑。”省政協常委、省九三學社常委雷秀娟建議,要加強對各級涉農資金整合,在不改變資金的使用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將整合的涉農資金量化為農村集體和農民持有的資金,集中投入到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形成股金,村集體和農民按股分享收益,變一次性財政投入為長期的財產性收入。
如何釋放農業產權活力,省政協委員、陜西農墾集團董事長郭劍認為,可參照成都市農村產權交易所構建我省農村產權交易所,建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用地保障機制,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要適應現代農業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需要,優先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5%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農業設施、鄉村旅游設施等建設。
為深入了解我省城中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現狀,今年8月,省民建對西安雁塔區城中村集體產權改革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發現,群眾對改革措施存在認識誤區,擔心自身利益受到影響,法律及政策配套滯后,土地難以有效開發,農民沒有分享土地經營的增值效益,難以吸引有實力的經營主體參與改革。
省民建建議,完善配套政策,制定財政給予農村各類扶持發展資金,按比例歸攏整合辦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三變”改革政策。創新投融資機制制度,搭建產權、股權交易平臺,嘗試打破村組界限,對土地進行規?;?、統一化開發,實現土地的增值開發效益。
針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來自西咸新區灃東新城和平村的黨委書記白世峰感受最深。他說,為帶動村民致富,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30多年來,和平村堅持黨建引領、創新發展,不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走出了一條共同富裕道路。
“2018年,全村集體可支配收入達5600多萬元,村民人均純收入超過4萬元,其中村集體直接給成為股東的村民每人每年分紅及福利性補助等超過1.5萬元。”白世峰說,產權制度改革中也遇到了一定困難和問題,但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用數據說話,憑借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后新集體經濟組織及企業化管理逐步形成優勢,大膽啟動自主城中村改造,使全村村民帶著優質資產、帶著保障幸福融入城市化,區域產業成功轉入三產城市服務業,村集體經濟累計突破6.5億元,達到產權制度改革前8倍以上。
“村莊沒有發展思路,是制約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白世峰建議,政府可考慮出臺一些市場準入支持和政策傾斜的制度機制,助推村集體經濟發展。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試點推廣。”咸陽淳化縣潤鎮副鎮長鄭俊勇認為,要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既要發揮集體的優越性,又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探索發展壯大股份合作經濟的途徑,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確保農民群眾成為改革的參與者和受益者。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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