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發展我省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堅持家庭為主、屬地管理、政策引導、科學規范、普惠優先、分類指導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原則,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個人多方參與,形成規范化、多層次、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格局。
2025年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到2020年底,全省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標準、規范初步建立;各縣(市、區)在積極開展試點的基礎上,至少建成1所符合當地實際、形式多樣、達標規范、具有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全省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初步滿足。
到2025年,全省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規范、服務標準、支持保障和監督管理體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全省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嬰幼兒早期發展知識普及率達到95%以上,嬰幼兒家長和看護人員接受科學育兒指導率達到95%以上。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新建居住小區應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全面落實產假、配偶陪護假、哺乳假等政策,鼓勵用人單位采取與本人協商、提供哺乳條件或更加靈活的方式和措施,為家庭照護嬰幼兒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職業技能培訓。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為嬰幼兒家長提供照護服務指導。
加大對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小區應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在2022年底前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做好公共活動區域的設施和部位改造,創建安全、適宜、符合標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基礎設施。發揮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中,要加強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各地要根據實際,在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中,統籌考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
支持單位在工作場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
《意見》指出,要構建多元化、多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在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等就業人群密集區域建立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與駐地街道、社區共同舉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為職工提供多種形式的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等機構承接社區公益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采取開設幼托班等多種形式,提供2—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
與此同時,鼓勵各級政府通過采取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政策措施,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在社區單獨或聯合建立公立、福利性、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家庭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有序供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消費水平的多層次嬰幼兒照護服務。
實施懲戒機制對虐童等零容忍
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與監管。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實施動態管理,建立健全業務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凡未登記、注冊或設施條件差、管理混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處罰。
探索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人員信用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逐步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
本報記者王嘉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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