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唐冰
會議和活動請假制度更加嚴格,履職情況將作為換屆繼續提名的重要依據。在日前閉幕的省政協十二屆五次常委會議上,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委員履職,省政協就《委員履職工作規則》進行了修訂。
省政協歷來重視委員履職能力建設,在加強和改進學習培訓工作的同時,更加注重制度建設,著力推進委員履職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在2017年1月12日召開的省政協十一屆二十三次常委會議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陜西省委員會委員履職工作規則》正式通過施行。《規則》六章二十八條,分為總則、履職內容、履職方式、履職保障、履職管理和附則。《規則》明確提出要建立委員履職檔案,規范委員履職行為。
此次新修訂的《規則》對總則、履職內容、履職方式、履職保障和履職管理中的11條具體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其中,在總則省政協委員履職應當遵循的原則一條中,增加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的內容,為省政協委員履好職、盡好責、樹好形象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要求。
在履職內容方面,《規則》規定,開展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是我省重大決策部署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重要問題。開展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在我省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重大改革舉措、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解決落實情況,我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等。開展參政議政的主要內容是我省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和生態環境方面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
為加強委員履職能力建設,《規則》規定,要完善學習制度,推動省政協委員自覺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憲法法律、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理論、形勢政策及履職知識。
新修訂的《規則》對建立委員履職檔案作出細化規定。省政協將按年度對省政協委員履職情況進行分類統計,于次年初在政協全體會議上公布,同時向省委組織部、統戰部通報,作為換屆時委員繼續提名的重要參考。省政協常委每年要提交履職報告,省政協辦公廳將履職報告匯總,于次年第一季度分送省委組織部、統戰部。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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