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省委書記、我省代表團團長胡和平在參加全團審議時指出,外商投資法草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擴大高水平開放的決策部署,充分吸收改革開放40年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實踐經驗,明確了外商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契合時代大勢,符合我國國情,是一個成熟完備、可操作性強的法律文件,我完全贊成。
胡和平指出,制定外商投資法是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擴大高水平開放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進一步釋放了我國堅定不移推動改革開放再出發的強烈信號。法律草案堅持中國特色和國際規則相銜接,提出一系列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權益的法律規定,對于我們堅定市場主體信心、推動我國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胡和平強調,全省各級要堅定不移奉行對外開放基本國策,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加快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要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創新促發展,積極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大格局,大力發展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打造陸空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全面開放新格局。(特派北京記者 滿淑涵)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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