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記者獲悉,近日西安市政府印發《西安市秦嶺生態保護區農家樂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將聚焦農家樂“無證(照)經營、亂搭亂建、亂排亂放、垃圾亂堆”等突出問題,整治的范圍為《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23號)第六條規定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整治對象系為旅游者提供餐飲、住宿、觀光、購物、娛樂、運動或農業勞作體驗等服務的鄉村旅游經營實體。
禁止在秦嶺終南山世界地質公園、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及海拔2000米以上區域、地質災害隱患點區域內、公路建筑控制區、河道管理范圍內開辦農家樂,已經開辦的要立即關停取締;涉及非法占用土地,侵占耕地、林地,擅自改變土地性質、用途開辦的農家樂,要依法依規予以拆除。
以秦嶺北麓水源地保護為重點,加強對農家樂巡查檢查,嚴肅查處隨意排放污水行為,具備接入村莊污水管網條件的農家樂必須自行加裝隔油池、化糞池,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過濾后接入村莊污水管網。不具備接入村莊污水管網條件的農家樂,要自行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經區縣政府組織驗收,污水處理未達到《秦嶺北麓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管理細則(試行)》(市水發〔2018〕641號)要求的農家樂要一律關停整治。
將全面清查農家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清運情況,禁止農家樂經營戶任意傾倒、私自填埋垃圾。要求設置垃圾收集場所,完善垃圾收集清運設施,規范垃圾收集清運行為,垃圾設施未達到相關規定的農家樂要一律關停整治。
以加強農家樂證(照)管理為抓手,加大無證(照)經營查處力度。對于無合法土地手續、食品經營許可證(小餐飲經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涉及住宿經營),以及應辦理但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手續的農家樂,應全部關停整治,對整治后仍無法達標的農家樂,應注銷其營業執照,強制關停取締。
嚴厲打擊農家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各類行為,全面清查農家樂違法加工、經營野生動植物產品行為。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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