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省建筑企業平穩復工開工,扶持企業健康發展,2月18日,省住建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筑企業復工復產有關措施的通知》,明確支持疫情防控(一級應急響應)期間開工復工的納入勞保統籌范圍的建筑施工企業,以及承建西安市公共衛生中心等疫情防控急難險重項目的建筑施工企業。
對在疫情防控(一級應急響應)期間,支持范圍內的建筑施工企業進行資金補助。申請開工復工的建筑施工企業按照項目工程造價進行補助,工程造價1億元以上補助50萬元,8000萬元至1億元補助40萬元,5000萬元至8000萬元補助30萬元,3000萬元至5000萬元補助20萬元,1000萬元至3000萬元補助10萬元,500萬元至1000萬元補助5萬元。對承建經省、市應對疫情領導小組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項目的建筑施工企業,按現場施工人員每人每天100元標準進行補助。
《通知》明確,資金補助用于企業為職工購買針對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所需的藥品、醫療用品、防護用品以及其他對抗疫情的必要防護支出。所需費用從歷年勞保費結余中列支,具體項目由各市(區)統籌機構進行總體把控,原則上不突破上年度勞保費收繳總額的1%。支持范圍內的企業可于1月25日(陜西省啟動一級應急響應之日)起至通知停止申報之日進行補助申報,申報流程按照原勞保統籌資金返還程序進行申報。各市(區)建筑行業勞保統籌機構按月對申請補助情況進行審核匯總上報。
《通知》還提出,對大型項目、重點項目的勞保費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暫緩、分批繳納。對實施勞保費緩繳的項目,緩繳期從項目勞保費應繳最后時限向后順延,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通知》要求,各市(區)勞保統籌機構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疫情防控期間要加大一網通辦力度,企業申報盡量通過網上進行辦理。要嚴格審核企業上報資料,必要時可現場核實,確保上報資料的準確性。同時,補助資金要做到專款專用。(朱雪嬌)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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