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西安市規劃局原局長惠西魯受賄案判決書,收受房產公司90萬元的惠西魯一審獲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贓款沒收上繳國庫。
惠西魯出生于1957年,碩士研究生文化。2002年7月任西安市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1年5月任西安市規劃局黨委書記,2012年4月任西安市規劃局局長,2017年7月因違紀受到撤銷黨內一切職務處分,2017年11月退休,2019年3月29日被西安市監察委員會留置,同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執行逮捕。
西安中院審理查明:2010年1月,陜西成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后更名為陜西成長地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參與某城改項目,后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某多次請求時任西安市規劃局局長惠西魯幫助加快辦理該項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惠西魯建議先辦理該項目西影路以南地塊的控規手續,尹某某聽取并照辦。
2012年9月,惠西魯主持的西安市規劃局局長辦公會經過研究決定為該地塊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2013年年初,尹某某為了感謝惠西魯在西影路以南地塊控規手續辦理中提供的幫助并希望在該項目后續控規手續辦理上繼續得到惠西魯的關照,送給惠西魯90萬元,惠西魯予以收受。后將部分贓款用于繳納購房款。
案發后,惠西魯將受賄贓款90萬元全部退繳。
法院認為,被告人惠西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擔任西安市規劃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90萬元,數額巨大,已構成受賄罪。
因其有坦白、積極退贓并真誠悔罪等情節,對辯護人要求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根據被告人惠西魯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已繳納)。受賄贓款90萬元依法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華商報記者 寧軍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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