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28日上午舉行代表小組會議,審議關于政府工作報告、年度計劃、年度預算、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六個決議草案,民法典草案建議表決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馮忠華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等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召開主席團第四次會議。
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
閉幕會后,28日16時,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將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出席記者會并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據新華社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收到議案506件
5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根據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的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到5月25日12時,大會秘書處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506件,其中,代表團提出的17件,代表聯名提出的489件。在這些議案中,有關立法方面的499件,其中涉及制定法律的196件、修改法律的297件、解釋法律的2件、就有關法律問題作出決定的4件,有關監督方面的7件。
代表們針對疫情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依法提出相關議案122件,占代表議案總數的24%。主要有:圍繞加快構建疫情防控法律體系,提出修改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加大對瞞報傳染病、妨礙防疫工作以及非法獵殺、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等行為的處罰力度,修改中醫藥法、執業醫師法、獻血法,以及制定公共衛生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圍繞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提出修改突發事件應對法、食品安全法、價格法、慈善法,制定社會救助法以及戰略物資儲備、行政征用、信息公開、應急管理、醫療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圍繞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提出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漁業法,制定生物安全法等法律。
代表議案關注較多的還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完善民生領域立法,提出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制定法律援助法、學前教育法以及無障礙環境建設、物業管理等方面的法律。二是完善國家機構組織和職能立法,提出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行政復議法、行政強制法等。三是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立法,提出修改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制定長江保護法、濕地環境保護法、國家公園法以及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生態保護補償、環境保護教育、黃河保護、地下水資源保護、節約用水、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放射性廢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四是完善社會治理領域立法,提出修改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制定社會信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公共安全檢查、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方面的法律。五是完善市場經濟秩序、推動科技創新方面的立法,提出修改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反洗錢法、科學技術進步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產品質量法等,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數據安全法、電信法以及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自由貿易港等方面的法律。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大會秘書處建議,將代表提出的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其中,交由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審議128件,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審議33件,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91件,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審議87件,外事委員會審議2件,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93件,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審議24件,社會建設委員會審議48件。有關專門委員會對上述議案進行審議后,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印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據新華社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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