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西安市城區公共管網供水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在公布李家河水利工程供水原水價格標準為1.11元/m3的同時,對西安市城區公共管網供水終端銷售價格表進行了詳細劃分。
另外,還對西安市城區公共管網供水價格適用于西安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管網覆蓋區域(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未央區、雁塔區、灞橋區、灃東新城)及相關政策進行了解讀。
執行居民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政策
學校(含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教學和學生(含幼兒、嬰幼兒)生活用水養老機構和殘疾人托養機構、敬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水、宗教場所生活用水、社區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在社區提供康復、護理服務的機構用水等,執行居民用水第一階梯終端水價基礎上加收0.10元/m3。
居民合表用戶用水價格
未完成戶表改造的居民合表用戶用水價格在居民第一階梯終端水價基礎上加收0.10元/m3,不執行階梯水價,供水費用由終端用戶公平分攤。
居民階梯水量按每戶4口人計
居民家庭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請在第一階梯年度水量基礎上增加36m3。每戶人口數由供水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認定,認定的人口數有效期為2年。
特種行業用戶超定額(計劃)用水
自文件執行之日起,特種行業用水按照《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西安市水務局關于印發<西安市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的通知》規定,執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分檔水量和加價標準同非居民用戶一致。
特行范圍:包括洗車、以自來水為原料的純凈水生產、高爾夫球場、洗浴、足浴、滑雪場用水等。
二次供水運行
居民用戶二次供水運行成本已計入居民基本水價,居民用水供水企業直抄到戶的,供水企業負責二次供水設施運營維護;供水企業未直抄到戶的,由供水企業委托物業企業(用水單位)負責二次供水設施運營維護,并與物業企業(用水單位)簽訂委托協議,約定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服務費用,供水企業或物業企業(用水單位)不得在居民終端水價基礎上再行加收任何費用。
實行二次供水的非居民和特行用戶,供水企業直供到戶的供水企業負責二次供水設施運營維護;供水企業未直供到戶的,二次供水運行費應通過物業費或租金解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非居民和特行用戶的終端水價基礎上加收任何費用。(記者艾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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