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記者從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加強秦嶺·黃河·漢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全面加強秦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加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加強漢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的意見》三個規范性文件。
三個《意見》對全省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涉秦嶺、黃河流域、漢江流域各類環資案件,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提出了具體要求。三個《意見》分別對陜西法院在加強秦嶺、黃河流域和漢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從污染防治、資源利用、生物多樣性保護、開發建設、文化傳承弘揚、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損害賠償案件審理、案件執行等8個方面采取21項具體措施,進一步加強對秦嶺、黃河流域和漢江流域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表示,三個《意見》將在跨區域流域集中管轄、規范裁判標準、深化司法協作、特色司法基地建設、司法科技應用、創新審判執行方式、強化府院聯動、推進執法司法銜接和擴大環資案件影響力等方面,全力推進構建現代化的環境治理體系,打造具有陜西特色的區域、流域一體化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新格局。
近年來,陜西各級法院嚴把環境資源案件審判的質量關、效果關、執行關,著力打造環境資源審判陜西品牌,所審理的涉秦嶺、黃河流域、漢江流域生態保護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其中有2件被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確定為中國環境資源十大典型案例,2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為指導性案例。(記者 張辰)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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