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陜西省教育考試院就做好2025年重點高校在陜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發出通知。今年,我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統稱“專項計劃”)工作。
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下達到陜的國家專項計劃將在《2025年普通高校在陜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匯編》中公布。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3項條件:一是已參加2025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二是本人具有我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三是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地方專項計劃由參加我省本科一批錄取的省屬高校承擔,下達到陜的地方專項計劃將在《2025年普通高校在陜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匯編》中公布。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這兩項計劃的報考學生除已參加2025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外,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且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通知提出,有關高校可在上述基本條件的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考生須在報考時登錄相關高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自行查閱。
2025年專項計劃在我省的實施區域仍按《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在陜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陜試普招〔2019〕3號)規定執行。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安排在普通類招生本科批次錄取,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高考成績公布后,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在本科批次前的專門欄目(高校專項類)填報志愿(設1個院校志愿,6個專業志愿),單獨投檔錄取。
(記者 呂揚)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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