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網絡游戲業發展迅速,在滿足群眾休閑娛樂需要、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時,也出現部分未成年人沉迷游戲、過度消費等一些值得高度關注的問題。這些問題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學習生活,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解決行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發出《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提出六方面舉措:
一是實行網絡游戲賬號實名注冊制度。目前,游戲用戶實名注冊方式包括手機號、微信號、身份信息等多種方式。但實際使用中,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長手機號、微信號注冊游戲賬號,導致針對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難以真正落地。為此,《通知》要求嚴格實名注冊,所有網絡游戲用戶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進行游戲賬號注冊。
二是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時段時長。規定每日22時到次日8時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服務,法定節假日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5小時。具體標準主要是從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日常作息時間角度提出,除去正常睡眠、學習、用餐及文體活動時間外,區分節假日和其他時間,對游戲時段時長予以限定。這一規定既是對網絡游戲企業和平臺的要求,也是對監護人履行未成年人監護義務的指導。
三是規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規定網絡游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游戲付費服務;同一網絡游戲企業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主要參考《民法》總則中對民事行為能力的區分,以及有關方面就家長對孩子使用網絡游戲消費限額意愿進行的抽樣調查,并適當考慮目前未成年人實際付費狀況。
四是切實加強行業監管。要求對未落實本通知要求的網絡游戲企業,各地出版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直至吊銷相關許可。
五是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制度。隨著網絡游戲類型越來越多樣化,在題材、內容、玩法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不適宜未成年人體驗的問題。《通知》要求網絡游戲企業從多維度綜合衡量,探索對網絡游戲予以適合不同年齡段用戶的提示,幫助未成年人、家長和老師等更好區分網絡游戲,引導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網絡游戲。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適齡提示并不等同于西方的分級制度,決不允許色情、血腥、暴力、賭博等有害內容存在于面向成年人的游戲中。
六是積極引導家長、學校等社會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監護守護責任,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絡游戲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沒有監護人的有效監督約束和陪伴陪護,有關制度的落實必然會大打折扣。
國家新聞出版署正與公安部對接,牽頭建設統一的身份識別系統,為游戲企業提供游戲用戶身份識別服務,以準確驗證未成年人身份信息。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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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華商報一直關注孩子沉迷游戲話題,并為尋求解決之道,呼吁相關方面出臺舉措做出了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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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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