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16日電(記者陳勁松)民政部近日印發《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及對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發布了《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對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此次發布的《工作指南》,從適用范圍、工作流程、托養機構和合作醫療機構監管、衛生防護、組織領導等5個方面,規定了相關具體措施,基本涵蓋了救助管理疫情防控工作各方面內容,對基層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開展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
《工作指南》規定疫情防控期間救助管理機構救助期限可以放寬到14天,受助期滿后可根據工作實際和疫情防控情況繼續延長救助期限。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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