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西安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該條例將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公民應維護社區公共文明,自覺遵守下列規定,不占用或者損壞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不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私搭亂建;不在室外懸掛擺放有礙觀瞻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不高空拋物;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在室內進行裝修裝飾作業,使用電器、樂器或進行其他娛樂、體育鍛煉等活動的,應遵守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應文明飼養寵物,攜犬出戶時,用牽引帶牽領;攜犬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避開高峰時間并主動避讓他人;飼養寵物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及時清理所攜帶寵物產生的糞便;不得虐待、遺棄寵物。
在文明旅游方面,條例規定,公民應自覺遵守下列規定,尊重當地歷史文化風貌、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文物古跡,不在文物古跡上刻劃、涂畫、張貼,不攀爬、觸摸文物,拍照攝像遵守規定。此外條例還規定,公民應愛護生態環境,珍惜自然資源。禁止非法獵捕、出售、購買、食用受保護的野生動物,不得破壞其生息繁衍場所和生存條件。保護秦嶺的高山草甸、冰川遺跡、古棧道等自然資源和人文遺存;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內不得非法采集、采挖受保護的野生植物;不得野外燒烤、野炊、生火取暖,不得隨意丟棄廢棄物。保護河流、湖泊等水環境,禁止違法違規采砂、排污、游泳、垂釣、捕撈等行為。公民應文明就醫,通過合法途徑處理醫療糾紛。條例還規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落實對車輛停放的管理責任,采取有效措施規范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和不能使用的車輛。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對不文明行為和不履行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職責的單位及工作人員予以投訴、舉報。政務咨詢投訴舉報機構受理投訴、舉報后,應當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及時移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記者 李天嬌)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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