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紀檢監察干部立“鐵規”劃底線
為全面落實“打鐵必須自身硬”要求,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西安紀檢監察鐵軍,近日,西安市紀委印發《西安市紀檢監察干部“十嚴禁”紀律要求》,為紀檢監察干部立下“鐵規”,劃出了行為底線。
《西安市紀檢監察干部“十嚴禁”紀律要求》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以及遵守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作出十條禁止性規定,分別是:
第一條 嚴禁散布,傳播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組織或參加“小圈子”活動,對上級決策部署說三道四,執行中打折扣、搞變通。
第二條 嚴禁跑要職務待遇,對組織隱瞞個人重大事項,干預監督聯系單位的人事安排等事項。
第三條 嚴禁私自處置信訪舉報、問題線索,跑風漏氣、瞞案抹案,打聽、干預、插手案件査處,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
第四條 嚴禁違反工作程序、先斬后奏,違規使用審查調查措施,以非法方式收集證據,體罰或變相體罰被調查人和涉案人員,擅自截留、動用和處置涉案款物。
第五條 嚴禁向監督對象和涉案人員借用款物,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第六條 嚴禁打著紀檢監察機關旗號辦私事,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親友或特定關系人謀取特殊照顧或私利。
第七條 嚴禁違規干預或從事項目招投標、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等市場經濟活動,或者縱容默許親屬子女利用本人職權或職務影響參與營利性活動,謀取私利。
第八條 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饋贈、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第九條 嚴禁拉托吃請、參與賭博、在工作日午間或執行公務期間飲酒。
第十條 嚴禁不擔當、不作為,對工作相互推諉、無故拖延不辦,對群眾合理訴求敷衍塞責,口大氣粗、以職壓人。
市紀委致信全市紀檢監察干部,要求全體紀檢監察干部要深學細悟、刻印在心,用“十嚴禁”紀律要求規范一言一行,堅守底線、不撞紅線、嚴格律己,做嚴守規矩、紀律過硬的表率,不斷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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