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28歲小伙去年4月起在西安開起“皮包公司”干上非法勾當,以刊登“恭賀”宣傳為名,在未經大多數行政企事業單位同意下通過其他的廣告公司,在多家平面媒體上策劃刊登出“恭賀”版面,先后對357家單位以報社名義、記者身份敲詐勒索獲利70余萬元。近日,在全面掌握其犯罪事實的情況下,洛南警方迅速展開收網行動,將這一犯罪團伙一舉抓獲歸案,快查快審,并對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
局長報案:“被強迫恭賀”后不堪其擾
今年9月底,洛南縣公安局接到市局關于洛南縣某局等被自稱《某某保障報》記者敲詐勒索3000元的督辦案件,迅即抽調專人對案件展開調查。
洛南縣某局局長向警方證實,從去年10月起,他接到一個自稱是《某某保障報》記者的陌生電話,說報紙上已經把賀詞刊登出來,要把發票郵遞過來給付款。他當時一頭霧水,之后不斷受到其電話和短信騷擾,甚至是謾罵、恐嚇。
“我們單位從來沒有收到過關于《某某保障報》刊登賀詞的相關信函,也根本不知道有這份報紙的存在。”該局長稱,為了解真相他要求對方前來面談,或以短信形式編發姓名、職務和所在的媒體,但對方拒絕,不斷以報社名義,以記者李某的身份進行催賬。在不堪其擾的情況下,今年3月,他將3000元所謂的恭賀版面款項,匯入其指定的公司賬戶,并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查:省內357家單位“被恭賀”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刊登類似恭賀版面的報紙除《某某保障報》外,還有《陜西某某報》 《某某晚報》 等多家省內外平面媒體,涉及省內357家行政、企事業單位,這些單位收到的售方均為西安XX廣告公司。案件明晰后,洛南警方經過對西安XX廣告公司的銀行賬戶調查,自2017年4月至今年10月,省內先后有357家行政、企事業單位將合計70余萬元的資金匯入該賬戶。
嫌疑人供述:冒名記者身份只為業務方便
11月上旬,洛南警方快速鎖定該犯罪嫌疑團伙,在咸陽彬州警方的緊密配合下,將聞風潛逃的“皮包公司”法人李某抓獲。后在其供述下,成功將另外兩名團伙成員一舉抓獲。
到案后,李某供認,其本人注冊的西安XX廣告公司,與媒體無任何聯系,以報社的名義從市、縣單位獲得當地單位領導手機號碼或聯系電話,多數在未征得對方的同意下,先后在《某某保障報》 《陜西某某報》 《某某晚報》等報紙上刊登的“恭賀名單”,經西安一家與報社有業務往來的廣告公司老板馬某逸之手刊出(馬某某已被另案處理,現羈押在渭南看守所)。冒名記者身份,只是為了方便向被刊登的單位催款。
犯罪嫌疑人史某強與李某是同學關系,今年3月與李某結伙,經調教成為李某公司的“業務能手”,他還將在外打工的愛人郭某麗接回,成為“專職催款員”。
據洛南縣警方調查,該團伙假冒記者身份,涉嫌敲詐省內357家行政、企事業單位,非法獲利70余萬元。
12月6日,洛南縣公安局依法對該犯罪團伙主要成員李某、史某強執行逮捕,嫌疑人郭某麗因有身孕獲保釋。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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