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家公司名義向社會不特定群眾非法集資,作為組織策劃人還給各集資單位下達集資任務。在一年半的時間里,這起案件的集資人數達到3132人次,集資金額1.956億元。昨日,西安中院開庭審理該案,40多名集資群眾維權代表旁聽了審理,還有300多名集資群眾在法院安排下同步觀看了庭審情況。
李某某是西安久安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陜西長治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執行總裁,陜西協和醫學培訓學院、久安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
西安市檢察院指控,自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24日以來,李某某、李某、馮某、楊某等人分別以西安久安創投公司及久安公司第一分公司、陜西長治能源公司、陜西協和學院、久安老年公寓的名義面向社會不特定群眾非法集資。其中,李某某負責組織策劃,李某負責給各集資單位下達集資任務,馮某負責西安久安創投公司及久安公司第一分公司、陜西長治能源公司的集資活動。在集資過程中,馮某招募王某等人作為集資業務員按照事先約定的提成比例進行非法集資。楊某負責陜西協和學院、久安老年公寓的集資活動。本案集資人數3132人次,集資金額1.956億元。
起訴書顯示,西安久安創投公司及久安公司第一分公司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李某某、李某、馮某以銷售“久安能源一號”理財產品為名,以向社會不特定群眾承諾年收益12%和不定期分紅為誘餌,承諾無風險,與群眾簽訂“投資委托代理合作協議書”,協議到期后還本付息。截至目前,共集資435人次,560份協議,集資金額3033萬余元;長治能源公司未經批準,李某某等以“投資煤礦經營”為名,承諾無風險、高回報,與群眾簽訂“借款合同”,期限為半年或一年,承諾半年利息18%,一年利息30%-36%不等,在群眾交款時直接兌付利息,合同到期后按合同金額退款。共集資832人次,1288份協議,金額8312萬余元……
檢察機關認為,西安久安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陜西長治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協和醫學培訓學院、久安老年公寓,以“投資煤礦經營”等名目,以大比例返現和高額利息為誘餌,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擾亂金融秩序,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李某某、李某系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馮某、楊某等分別以集資人員的身份,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并承諾大比例返現和支付高額利息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昨日,庭審中,久安公司第一分公司四區業務經理張某被控向36人非法吸收資金137萬余元,獲取非法提成14萬余元。張某承認指控,他稱,客戶把錢交到財務,核算后他們領取提成,但吸引資金的項目是否有備案,因時間長他記不得了。
控辯雙方結合案件事實,經過質證,對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歸案后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和從輕、減輕情節進行了充分辯論。庭審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記者謝斌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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