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萬斌)5月15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集明珠系列案件127戶申請人集中簽訂和解及尾款返還協議,并現場為首批79戶申請人發放兌付款50多萬元。
據了解,被執行人西安明珠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是從買房戶(申請人)處租賃房產,建成統一管理的市場,出租給經營戶(經營種類為家居用品)賺取中間房租差價,向經營戶收取物業管理費的企業,業主們原想合同里“13年包租”的條款足以保障購房收益,可沒想到至2016年,該公司經營的建材商貿城遇到招商壓力,不得不以低于支付給業主租金的價格對外出租商鋪,在入不敷出后,就不再向業主支付租金。
據西安市中院執行局局長張魯南介紹,該案屬于系列案件,涉及業主200多戶、款項800余萬元。在辦案人員積極協調溝通下,雙方終于達成了和解。
該案承辦法官李凱表示,對首批79戶申請人兌付的50多萬元款項為2016年、2017年房屋租金,對2018年房屋租金已在庭外達成了初步意向,從現在開始每月兌付50萬元。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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