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 開車上路須持有駕駛證、喝酒不能開車……這些都是眾所周知的常識,可就是有一些人抱著僥幸心理,罔顧法律的規定,無證依然駕駛,喝酒依然開車,就算受到處罰依然不知悔改。日前,榆林交警三大隊就在轄區查獲了這樣一起嚴重交通違法:
5月20日上午,根據支隊統一安排,榆林交警三大隊組織各中隊在轄區開展“三秦春季嚴查嚴防”全市統一安全攻堅行動及酒駕查處集中行動。9時許,小壕兔中隊民警在210國道268公里路段處查獲楊某生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酒后駕駛陜KC4**4重型半掛牽引車,立即帶回大隊特勤中隊做進一步調查。無證、飲酒駕駛半掛車,這本已屬于比較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了,楊某生的“不凡”經歷更是讓民警大跌眼鏡。
民警在對楊某生的詢問中了解到:2018年2月23日,楊某生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2018年4月,楊某生又因無證被行政拘留。然而,兩次的處罰并不能讓楊某生吸取教訓,時隔一年,2019年5月20日,楊某生又被交警查到了。與前兩次不同的是,他這次還是飲酒后駕車。經查,楊某生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陜KC4**4重型半掛牽引車,經榆林市公安局交通司法鑒定中心檢驗,其血液中含有乙醇濃度為48.44mg/100ml,構成飲酒駕駛機動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楊某生受到罰款2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蜀黍溫馨提示:駕車出行請遵守交通法規,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從文明駕車做起!開車雖易,安全不易,且行且珍惜!(白彬瑩)
編輯: 高三寶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