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寶勤
6月6日,省委宣傳部與省委文明辦共同舉辦新聞發布會,就“集中治理誠信缺失突出問題,提升企業誠信建設水平”,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田中智等通報了有關情況,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出現怎樣情形,企業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后如何進行監管?
省市場監管局: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下列四種情形:即未按規定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未按規定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的,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企業有以下情形的,將會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一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二是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注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三是有組織策劃傳銷或者為傳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直銷違法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發布虛假廣告等行為的,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四是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人身傷害的或者其他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五是商標侵權行為五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六是被決定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的;七是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政府相關部門將依法進行聯合懲戒,將被作為重點監督管理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禁止參與評優評先;限制取得政府資金支持;限制新增項目、用地;限制參加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活動和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或者受讓收費公路權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懲戒措施。
因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成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3年內消失的,允許其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記者:怎樣理解市場監管領域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省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涵蓋了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事前監管是以防范風險為目的,以信息公示披露、事先告知承諾、信用報告查詢為手段;事中監管是以優化監管模式為目的,以“雙隨機、一公開”、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大數據分析預警和第三方信用評估監督為基礎;事后監管是以信用約束為目的,以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為手段。信用監管是貫穿整個市場監管機制的一條主線,既是市場監管體系的基礎,也是社會共治的基礎,更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深入推進信用監管,將為新時期政府管理及社會治理手段的創新發展注入活力,消除傳統管理模式事前重審批、事后重處罰的弊端,提升市場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體現公平公正、合理規范的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現代治理理念。
省市場監管局將緊緊圍繞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總體目標,立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新要求,立足市場監管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的大背景,著力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場主體年報公示、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失信聯合懲戒等信用監管各方面工作,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記者:近年來我省在加強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集中治理誠信缺失突出問題,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活動開展以來,我們嚴格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以專項稽查、精準稽查為方向,斬斷行業潛規則利益鏈條,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制售假藥劣藥行為。辦結查辦各類藥品案件2132件,罰沒款金額1105.02萬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2件,搗毀制假售假窩點5個,責令停業整頓37家,吊銷許可證4家。其中查處重大藥品案件18起,發布藥品質量公告12期,有力地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對推動全社會誠信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實施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實時公開信用信息和全方位開展聯合懲戒措施,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格局基本形成。2018年度,完成12008家藥品醫療器械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守信企業7386家,基本守信企業4065家,失信企業519家,嚴重失信38家,根據評定結果實施等級管理,并將結果通過省局官網向社會公開,并全面及時向“省信用平臺”推送藥品安全“黑名單”信息,依法依規對懲戒對象實施聯合懲戒。向“省信用平臺”成功推送行政許可信息365395條,行政處罰信息18條,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信息5條,“雙隨機”抽查結果信息9730條。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入推進專項稽查,深挖問題線索,突破大案要案,深化行刑銜接,嚴格“處罰到人”,加大對藥品重點領域、環節、品種行業誠信缺失相關各類違法案件的打擊力度。同時,將進一步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信用平臺建設,加強在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經營領域懲戒措施的落實,增加企業違法失信成本,督促企業守法守信。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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