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榆林訊(記者 楊虎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聚眾斗毆、非法拘禁、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黑社會組織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終落法網。11月16日上午,榆林市榆陽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馬某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
公訴機關以被告人馬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開設賭場罪,騙取貸款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幫助毀滅證據罪等14項罪名依法向榆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被告人馬某通過制販假酒牟取不法利益,積累了一定資本。同年,被告人馬某、宋某、宋某某伙同他人合伙注冊成立遠航公司,由馬某擔任法定代表人,面向社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放貸。為確保資金能夠收回,馬某以親戚、同鄉關系為紐帶,糾集被告人許某、馬某某等人非法討要債務。公司發展過程中,許某、馬某某等人各自發展組織成員,吸納社會閑散人員陸續加入以馬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馬某的組織、領導下,該組織在社會上為非作惡,實施了假冒注冊商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強迫交易、騙取貸款、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在馬某籠罩下,許某、馬某等人在組織外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被告人馬某黑社會性質組織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是公認的黑社會老大,該組織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破壞了社會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后果。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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