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海某某等28人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在臨渭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臨渭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蒲亞麗、員額檢察官田新娟等三人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自2011年起,以海某甲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因為拆遷賠償,多次直接或者間接糾集海某乙、馬某某、劉某某等28人聚集于齊月置業公司在建的華陽時代廣場工地附近,采取車輛封堵東風大街主干道、車輛圍堵工地大門、抬放棺材、聚眾造勢等手段、其中部分人手持洋鎬把沖進工地砸壞變電箱、割斷電纜等,導致齊月置業華陽時代廣場在建工地停工混凝土報廢損壞物品損失價值43600元,導致東風大街擁堵達三小時以上,產生惡劣社會影響。
臨渭區檢察院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與主動服務“六穩”“六保”緊密結合,堅決打擊侵害民營經濟黑惡勢力犯罪,依法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主動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促發展保就業保民生。(記者 張建鋒 通訊員 張星)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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