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寶雞市扶風縣人民法院在縣體育館公開審理被告人張某某、蘭某某、牛某某、賈某某、李某某等43人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串通投標罪一案。該案系扶風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審理的涉案人數最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由扶風法院3名審判員、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庭審采取了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旁聽,被告人家屬60余人參與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以扶風縣城關街道扶乾村原黨支部書記張某某為首的惡勢力,在2015年至2018年間,相互糾集或分別結伙,在扶風縣域內外,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實施尋釁滋事22宗、非法拘禁3宗、開設賭場5宗、串通投標1宗等違法犯罪活動,致4人輕傷、3人輕微傷,強占房產2套、鏟車1輛,非法拘禁3人,通過串通投標方式,中標項目金額為2000余萬元工程,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某、蘭某某、牛某某、賈某某、李某某等惡勢力犯罪團伙,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進行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開設賭場、串通投標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二十三條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串通投標罪。因案情復雜、被告人人數眾多,社會關注度高,審理任務艱巨,庭審預計3天時間。
為保證庭審高效、有序進行,庭前縣委政法委、掃黑辦多次組織公檢法司以及衛健局、教體局領導和專案組成員協調解決審判場地、疫情防控、押解提審、庭審安保、后勤保障等事宜,依法為20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利。(史紅海)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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