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 為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生效的法律文書得到很好的履行,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承諾,2021年4月15日,寶塔區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副庭長李強帶領法官干警先后深入到工行家屬院、沿河小區、郵政局家屬院等地對多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名下房產中,依法進行強制騰房。
執行局干警到達被執行人所在小區
上午9時,李強帶領執行干警來到位于某單位家屬院被執行人王某家中。被執行人王某在2015年法院判決生效后,,不履行判決確定的法律義務,長期占用房屋拒不搬出。李強法官在接手案件后,多次和王某進行溝通,但王某其仍以種種借口為由,拒不騰房。最后執行干警經過三個小時的析理說法,促使王某同意騰出房屋,配合人民法院將房屋查封。同時考慮到王某年邁多病,行動不便,執行干警又幫助王某將物品搬到了她指定的存放地點中。
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王某析理說法中
通過一天辛勤工作,李強帶領執行干警強制執行房屋兩套,執行案件款50萬余元。
寶塔區法院執行局積極開展“春雷行動”執行專項行動,加大力度集中執行長期拒不履行的案件,尤其涉民生案件。這既是寶塔區法院執行局解決涉民生案件當事人燃眉之急的一項具體行動,也是寶塔區法院執行局推進隊伍教育整頓,踐行“司法為民”宗旨,錘煉忠誠擔當作風過硬隊伍的一項具體舉措。在此,寶塔法院執行局嚴厲敦促所有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也熱忱歡迎社會各界支持寶塔區人民法院工作,積極提供失信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使生效法律文書能夠得到切實執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夠感覺到公平正義。(房子超 趙蓉)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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