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強化黨紀學習教育,鞏固提升“三個年”活動,深入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柞水縣司法局以五項舉措推動了此項工作走深走實,為柞水高質量發展現代化建設營造了和諧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該局深入學習貫徹縣委工作會議及文件精神,結合實際下發了實施方案,明確單位主要領導為主體責任人,將“村霸”等黑惡勢力集中整治工作納入司法行政工作統籌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利用周例會傳達上級會議精神,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定期開展工作研判,適時進行督導檢查,以責任落實倒逼工作落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強化重點人員監管。要求各司法所抓好社區矯正對象的紅色教育、警示教育、集中教育活動,落實監管措施,規范執法行為,完善工作檔案。繼續在社區矯正對象和刑滿釋放人員中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摸排,定期入戶走訪了解其思想變化、生產生活、動態軌跡、社會交往等情況,建立線索摸排臺賬、入戶走訪臺賬。對涉惡刑滿釋放人員予以重點教育、重點幫扶、重點管理,落實必接必送制度,生活特別困難的予以幫扶救助。
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內容,充分發揮“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作用,積極開展“法律九進”活動,深入企業、村(社區)、學校、機關等單位,開展法治講座、法治文藝演出、知識測試等活動。利用憲法廣場和下梁新城民法典廣場LYD顯示屏,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各司法所利用法定宣傳日、活動周、攻堅月等載體,在轄區人口密集地方設立宣傳點,邀請法律顧問深入學校為青少年學生舉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為主題的報告會,杜絕校園欺凌霸凌現象的發生。
加強行業治理工作。把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作為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在保持以往工作連續性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品牌調解室”“楓橋式調委會”創建工作,把法治元素融入到人民調解工作全過程各方面,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工作走深走實。各司法所要堅持早發現、早引導、早化解、早回訪工作理念,常態化深入轄區開展矛盾糾紛梳篦式排查,建立排查臺賬、化解臺賬、回訪臺賬,定期開展矛盾糾紛研判分析,針對性補短板強弱項。縣調解協會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定期巡回各鎮(辦)調委會、各村(社區)調委會和各行業性調委會進行業務學習、調解技巧、檔案管理等業務指導,提升人民調解員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推進基層法治建設。各司法所要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積極參與到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當中,幫助審查經濟合同,對重大項目進行社會風險評估,規避潛在性矛盾糾紛隱患的發生。配合抓好黨委書記點評法治工作,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列入會前學法第一議題,落實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管理、依法決策責任清單,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理念,從源頭上杜絕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通訊員 石紹東 記者 王斌)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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