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6歲的馬東海是鎮安縣茅坪回族鎮茅坪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同時兼任社區調委會主任。從2015年開始,他既負責村上的全面工作,又兼任了調解員。十年來,他通過不斷加強法律法規和調解技巧的學習,用心、用情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逐步成為法治宣傳、調解糾紛、維護權益的行家里手。2023年10月,他被商洛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5部門評為首屆“商洛最美法律明白人”。
“走走走,我們去找馬書記評評理。”茅坪社區的居民發生了矛盾,往往第一時間就想到找馬東海調解,他也成了群眾身邊的“滅火器”。
今年4月,元坪村村民楊某某與茅坪社區五組的居民魏某某因埋墳引起了矛盾糾紛。對此,社區調委會經過半個月時間的調查,走訪村組干部,多方取證,證實楊某某安葬的邊角地確實是魏某某的,一時魏某某認為是楊某某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要將死人挖出來。為了避免事態擴大,馬東海多次上門苦口婆心地化解矛盾,耐心細致做工作,提出讓楊某某拿出1萬元作為賠償,兩家才握手言和,化解了矛盾。
十年時間,馬東海依法依規開展人民調解工作,以理服人、依法教人,化解了大大小小民事矛盾糾紛300多件,用實際行動維護了社區的和諧穩定。社區的糾紛大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馬東海充分發揮自己人熟、地熟、事熟的優勢,盡心盡力開展工作。
“作為鄉村‘法律明白人’,還需要在工作中把一個個晦澀難懂的法律法規條文,以貼近生活、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述出來,讓居民明白。”馬東海結合社區的實際,定期整理社區居民身邊的典型案例,深入居民身邊,用居民聽得懂的話進行講解,促進形成大家都學法、事事都依法的良好氛圍。
茅坪社區三組居民吳某某與一組居民魏某某因房屋界畔鬧糾紛長達十多年時間,雙方一直不愉快。兩家由開始相互謾罵,繼而發展到肢體沖突,雙方找到社區調委會要求調解。在調解過程中,馬東海多次分別上門做工作,以理說法,用情感人,最后達成了協議,化解了積怨,重歸于好。
“能為自己的家鄉做點好事,我覺得很自豪。”一聽到鎮安縣司法局茅坪司法所招募社區矯正工作志愿者的消息,馬東海第一時間報名,希望能參與社區特殊人群的監管。2022年,他成為鎮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志愿者之后,參與茅坪回族鎮全鎮村(社區)社區矯正走訪50多次,在走訪過程中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普法,勸導他們遵守監管規定,在生活中要遵紀守法,告知其重新違法犯罪的成本等,為轄區基層社會治理更有序貢獻了力量。
馬東海用兢兢業業、甘于奉獻的服務精神和實際行動充分發揮著農村“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為推進茅坪社區的法治鄉村建設、構建和諧鄉村貢獻了自己的力量。(商洛日報)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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