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洋
近年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頻發,為更好地打擊犯罪、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監察委員會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該制度在落實中雖發揮了一定作用,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加以解決。
一、制度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一)強制報告制度作用發揮不充分。近年來,性侵案件發案率呈上升趨勢,但收到的線索卻很少。在辦案中發現,有的未成年人受害人曾在醫院就醫,但無人報告,有的老師發現未成年受害人存在異常,卻未引起重視,沒有及時核實報告。部分報告主體不知道自己有報告責任,或知道要報告但考慮自身名譽、隱私等因素,遇到未成年人被侵害時不愿意報告或報告不及時,導致未成年被害人遭受長期、多次侵害,造成懷孕、抑郁等嚴重后果。
(二)強制報告制度普及程度較低。實踐中,強制報告制度的知曉率較低,大部分社會工作者、企事業單位人員等沒有聽說過強制報告制度。
(三)案件線索發現渠道比較有限。目前,較為普遍的線索發現渠道就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檢察機關提供線索,對于APP、微信小程序等大數據的運用較為缺乏,即使有這些平臺,使用率也不高,且現在僅有制度規定的幾類人員提供線索。
二、對策和建議
(一)促進部門聯動,匯聚保護力量。檢察、監察機關等部門應當加強溝通交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強制報告工作聯系人,加強工作銜接和信息共享。建立定期會商機制,通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辦理情況,研判分析案件形勢和成因等,對酒店、洗浴等行業實行重點監督管理,常態化開展強制報告制度落實的教育引導和督促整改。司法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協調相關部門同步開展被害人救助、身心康復等工作,整合司法機關、職能部門和群團組織等各方力量,完善工作機制,形成保護合力。
(二)搭建專業平臺,暢通聯系渠道。設立專門的強制報告舉報平臺,強化信息共享,拓寬線索發現渠道。構建侵害線索快速反應機制,依托線上、線下多元平臺,確保實現快捷受案、及時查處及監督同步。同時,推動強制報告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利用網格員開展強制報告制度宣傳、線索調查核實、被害人綜合救助等工作,擴大群眾基礎,推動制度落實。
(三)完善救助手段,提升保護質效。強制報告制度的落實還有諸多待完善的地方。司法實踐中,需要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完善有關配套舉措,持續做好被害人安置保護的“后半篇文章”。對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司法、民政、婦聯等部門應當強化協作配合,充分履行刑事、民事、綜合救助等職能,通過親職教育、心理疏導、司法救助、入學安排、民事維權、涉未綜合治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保護被侵害未成年人。
(四)提升責任意識,加強源頭預防。檢察機關應及時向強制報告涉及單位和部門送達制度有關文件,并結合典型案例進行解讀,在思想認識、協作機制、執行力度等方面進行充分研判,必要時也可牽頭民政、衛健等部門組織醫生、教師等代表開展專項培訓,強化相關部門對侵害未成年人行為報告的意識。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破除“自掃門前雪,少管別人事”的陳舊觀念,做好強制報告制度在系統內的傳達、強調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學習培訓,將強制報告納入考核指標,實現全覆蓋、常態化。
(五)擴大宣傳范圍,達成群眾共識。司法、教育、民政等未成年人保護部門要形成宣傳合力,利用“互聯網+”等形式,推動強制報告制度宣傳無死角。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制作微動漫、進社區普法等形式,介紹強制報告制度、報告義務主體和不報告的后果等,通過以案釋法、定期安全隱患排查等,不斷增強全社會對強制報告的共識。
(作者單位: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檢察院)
編輯: 張潔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