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根據食品安全及網絡交易相關法律法規,西安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網絡銷售食用農產品相關責任及要求提醒告知書,提醒各經營主體進一步規范網絡銷售食用農產品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各網絡平臺經營主體,要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等主體資質,不得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產地、供貨者信息、質量合格憑證等內容,相關材料建檔保存。信息刊載公示規范真實,清晰明示產品名稱、產地(應具體到縣級)、生產者信息等;包裝銷售的產品還應標明生產或包裝日期;有保質期、貯存條件等要求的須標明;不得虛假標注和宣傳,不得使用誤導性用語。根據產品特性采取保鮮、冷藏、冷凍、防潮、防污染等措施,確保配送過程中不發生二次污染或變質。不得銷售腐敗變質、混有異物、農獸藥殘留超標、添加違禁物質或來源不明的食用農產品。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履行退換貨、賠償等法定義務。
若各網絡平臺存在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未履行資質審核義務、未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等行為的,依法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入網銷售者存在未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等行為的,依法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網絡平臺、入網銷售者提供虛假信息、作虛假宣傳的,依法給予罰款等行政處罰;違反食品安全等法律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邀請大家對網絡銷售食用農產品行為進行監督,發現違法違規線索,可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或撥打12315熱線舉報。
記者 南江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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