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微博博主曝光了一起疑似嬰兒護膚品引發“大頭娃娃”的事件,引發網友熱議。為了不使用激素藥品,不少新手爸媽喜歡購買號稱無激素的護膚“神藥”。然而,據新華社報道,不少“神藥”其實違規添加了激素,它們披著“消”字號的外衣在市場上大行其道,這些產品未經藥品監管部門審批,安全隱患大。
對微博博主曝光的疑似嬰兒護膚品引發“大頭娃娃”事件,涉事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福建漳州監管部門已啟動調查程序,對于流入市面的產品正在召回檢測,相關信息將及時公開,但這一事件卻讓“消”字號產品的諸多亂象浮出水面。
“消字”和“國藥準字”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產品批準文號,前者指向消毒產品,包括消毒劑類、消毒器械類、衛生用品類三類產品,后者指向藥品。按照傳統認知,有些消毒產品和藥品有些相似,具有一定的殺菌治療作用,為了防止消毒產品越界,相關法律法規已為消毒產品的功能和宣傳作出了明確的限制。
《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消毒產品的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第三條規定: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標注的有關內容應當真實,不得有虛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和效果的內容。《廣告法》第十七條更是明確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然而,一些企業偏偏針對法律法規禁止和防范的環節大做文章,雖披著“消”字號外衣,卻利用消費者不注意“消字”和“國藥準字”的區別,對“消字”做隱蔽模糊處理,對消費者進行誤導,打“抗菌、抑菌、治病”的擦邊球,給消毒產品戴上“藥品”乃至“神藥”光環。
一家專業做護膚品成分查詢的平臺“美麗修行”提供的一份檢測報告顯示,他們從某電商平臺采購了8款熱賣的宣稱“純天然”可治療濕疹的寶寶霜,其中6款為“消”字號,兩款為“妝”字號;送至第三方檢測機構SGS檢測,結果顯示,這8款產品中有4款明確含有激素,兩款檢測到激素,但無法檢測出具體含量。
新聞中曝光“大頭娃娃”事件的微博博主將“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及同廠家的另一款嬰兒霜“開心森林”送給專業機構檢測,結果顯示,兩款產品均含有超過30mg/kg的激素“氯倍他索丙酸脂”。
一些企業之所以對消毒產品情有獨鐘,主要是因為消毒產品相對于藥品審批門檻低、審批速度快、監管標準低、運營成本低,但企業非法添加、涉醫宣傳、虛假宣傳害人不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生命健康權,逾越了商業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很多消毒產品的消費人群指向嬰幼兒,給嬰幼兒帶來了極大的健康安全隱患。
不能讓消毒產品“掛羊頭賣狗肉”,監管部門有必要給消毒產品消消毒。針對直接接觸人體皮膚、黏膜的消毒產品,應提升審批監管標準,可參照藥品進行審批監管。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加強對消毒產品的質量監管,增加抽檢頻次,并加強對企業涉消毒產品營銷行為的關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遏制打擊涉醫宣傳、虛假宣傳等行為。監管部門與網絡平臺共建誠信機制,對有污點信息的經營者進行標記、懲戒。還有必要對一些違法企業和案例進行曝光,對消費者進行警示教育,引導消費者增強維權意識。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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