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數據顯示,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321家,在審企業從1月的495家降至目前的284家。業內人士認為,隨著快節奏、高標準的發審工作持續推進,IPO“堰塞湖”明顯緩解,未來可能實現IPO“即報即審”。同時,IPO審核呈現嚴核事實、著眼未來、推動創新的特點,未來將保持從實、從嚴、從快的態勢,但會更加包容和靈活,著眼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在防風險和支持新經濟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堰塞湖”逐步消減
數據顯示,截至5月9日,今年以來證監會共審核100家企業的首發申請,其中48家獲通過,38家被否決,6家暫緩表決,8家取消審核,IPO通過率(不包括取消審核的公司)為52.17%。
證監會網站最新數據顯示,截至5月3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321家,其中已過會29家,未過會292家。未過會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284家,中止審查企業8家。
中信建投首席策略分析師夏敏仁認為,今年以來,A股IPO從嚴審核態勢不變,新股的審批、發行節奏和量級與去年同比有所放緩。終止審查數量增加,排隊企業數量不斷減少。具體來看,2017年以來,A股月均終止審查的數量呈上升態勢。截至5月7日,今年以來終止審查的企業達157家,而去年全年終止審查的企業為149家。僅今年3月30日一天,終止審查企業數量即達38家。1月4日、2月27日、4月1日與4月27日,排隊企業分別為501家、438家、379家與323家。排隊企業數量不斷減少,IPO“堰塞湖”逐步消減。
太平洋證券總裁助理、研究院院長魏濤表示,IPO發審制度趨于嚴格,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主動退出,同時發行通道分流一部分企業。“堰塞湖”將逐步平穩過渡。
“IPO發審趨嚴,不少在審企業主動撤回材料,上會企業大幅減少。”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認為,未撤回材料的企業整體質量較高,因此最近3個月通過率有所回升。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負責人田利輝認為,經過上一階段的從嚴發審,不少不合格企業主動退出,申請上市企業的排隊時間明顯縮短,排隊企業數量顯著下降。4月的IPO發審速度放緩,但審核通過率上升。
“快節奏、高標準的發審工作持續推進,IPO排隊家數逐步減少。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對于上市標準的認同,可能實現IPO‘即報即審’。”田利輝說,在當前IPO審核制度背景下,發審工作需要首先保證質量,防止企業“帶病上市”。
發審呈現三大特點
田利輝表示,監管部門積極改革和完善發行上市制度,發審制度的嚴謹度和包容性同時提高,眾多不合格公司被拒之門外,新經濟企業獲得大力支持。資本市場積極配合新經濟發展,大力支持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發審工作基于公司的業績前景而非過往業績來判斷企業質量。
田利輝認為,IPO審核從實、從嚴、從快,呈現嚴核事實、著眼未來、推動創新的新特點。IPO審核中,分析上市申請的真實性,判斷企業盈利的可持續性,嚴格防止不良企業魚目混珠,也防范不合格企業僥幸過關,同時做到快速審理,縮短申請上市企業的排隊時間,實現“快而有效,嚴而靈活”。
“IPO審核向國家戰略靠攏,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得到強化。在這種情況下,IPO審核變得更加靈活,在防風險的基礎上更重視企業在創新驅動方面的作用,不拘泥于之前的審核模式,而是區別對待,為新經濟企業開通綠色通道。”潘向東認為,IPO審核的新變化、新特點可能在未來繼續體現,不僅支持新經濟企業,還可能為其它國家重要戰略開通綠色通道。
此外,證監會新股批文發放節奏也發生了變化。海通證券宏觀首席分析師姜超表示,5月起,證監會每月新股核發由一批次增加為兩批次。上市公司的供給增加,有利于打通股市與實體經濟,降低企業債務率和融資成本,同時發展直接融資,促進經濟轉型。
適應新經濟發展
潘向東預計,未來IPO審核可能分為兩部分:一部分針對非“四新”企業,可能大體沿用之前的審核流程;另一部分針對“四新”企業,隨著相關制度和法律法規的完善,審核將更加靈活、優化,在防風險和支持新經濟之間取得平衡。
田利輝也預計,IPO審核將繼續從實、從嚴、從快,但會更加包容、靈活,著眼于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適應新經濟發展,切實推動創新和優化資源配置,大力支持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積極落實“中國制造2025”的國家戰略。
魏濤認為,2018年開始,證監會逐漸從制度上創新,通過CDR制度、引進“獨角獸”公司回歸的方式對前期政策進行調整,整體上并未使原有的IPO審核制度產生太大變化。從今年未能過會的企業來看,問題主要集中在持續盈利能力不佳、業務推廣費用過高、管理費用過低、存在關聯交易及利益輸送可能等,體現了證監會的發審思路。至于未來是否會放寬對盈利能力的要求,還需進一步等待政策信號。
潘向東認為,IPO審核應將環保問題列入重點考察項目,從而引起企業高度重視。在環保門檻的具體設置上,可能需要針對不同類型的企業設置不同的指標。
對于環保問題,田利輝表示,在未來IPO審核過程中,證監會將環保問題納入重點考察項,不僅是為二級市場投資者負責,也是服務實體經濟的需要。獲得資本市場支持的上市公司必須履行社會責任,必須對環境保護負責。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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