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協理員,也稱為“勞動保障協管員”簡稱“協管員”是人社部門為了全面推進城鄉居民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率先試點等工作,從2007年開始探索誕生的由政府購買的公益性崗位。承擔著勞動保障、養老保險、勞動監察和就業再就業服務等10多項工作職能,為推動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做出了積極地貢獻。協理員實行勞務派遣,工資標準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享受“五險”,未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
近年來,經過各級黨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協理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在逐年增長,但協理員隊伍發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一是工資待遇普遍偏低。在物質消費水平迅速提高的大環境下,2000多元的收入無力維系生活的重擔。二是崗位人員流失嚴重。低收入嚴重影響了協理員的工作積極性,致使工作人員工作不安心,工作人員更換頻繁,協理員隊伍人員流失嚴重。三是工資增長機制不健全。進入協理員隊伍,拿到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不論工作年限,都是一樣的工資待遇,缺乏長期從業激勵機制。四是影響工作高效完成。一名合格的協理員從工作實習期到完全勝任工作崗位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人員的頻繁更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高效完成。
為此建議:人社部門參考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增長模式,探索建立勞動保障協理員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增加工齡工資待遇,不斷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從業者實現自身價值、規范個人職業生涯提供良好發展空間,推動基層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持續穩定發展。(通訊員 呂彥萍)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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