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城市更新已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話題。
“城市是人民幸福生活、百姓安居樂業的重要載體,城市更新是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商洛市政協委員隋萍萍講到,“近年來,商洛中心城區緊盯‘四好’城市建設目標,通過一系列拆違治違、改建并舉、補短提質項目的強力推進,城市綜合實力不斷提升。但仍存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市民參與城市建設決策和治理的渠道不充分、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細化程度不高等問題。”
隋萍萍建議,抓好《商洛市中心城區城市風貌控制導則(試行)》和《商洛市縣城建設管理導則(試行)》的學習運用、貫徹落實,出臺城市管廊項目建設規劃,做好城市更新規劃編制,制定精致城市建設相關規劃綱要和評價指標體系,加快構建城市發展新格局。以“四好”城市建設為抓手,打造均衡發展精致城市樣板,創新經營城市舉措,大力發展夜間經濟,做強賽事經濟,搞活節會經濟,多措并舉激發城市活力,豐富城市精神內涵,實現經濟、社會、文化融合發展。
隋萍萍還建議,圍繞共建西商“生產圈、生活圈、生態圈”,確定“城市更新單元”,鼓勵先行先試,有計劃有重點開展舊城區代表性標本片區、街巷、老建筑的保護工作,賡續城市文脈,留住城市記憶,實現歷史性和時代性融合。抓好《商洛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組織實施,組建市民城市管理員隊伍,加大專業人才引進,創新管理方式,健全完善意見征集反饋機制,建立主動為群眾服務的協同管理機制,積極實施“人性化”執法管理,實現城市管理工作向集約型、精確敏捷型的轉變。(實習記者 寇靜 記者 王斌)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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