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行為一直是困擾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綜治難題,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近五年來,商洛市司法機關共辦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強制醫療申請案件14人,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商洛市政協委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岳軍講道,“這些犯罪行為給被害人家屬及周邊群眾造成極大的心理傷害,形成極大的恐慌。在嚴重精神障礙者肇事后,受害方難以得到相應的賠償,受害人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同時精神障礙患者在接受強制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得不到有效落實,精神病障礙患者的規范治療和管理不到位,使得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不利于社會穩定。”
岳軍建議,設立精神障礙者專項救治資金,完善精神障礙者社會保障制度,將精神疾病納入醫保或大病救助范圍,落實強制醫療經費,建立確診精神障礙患者康復檔案,跟蹤治療,針對落單或身份不明的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收容安置機構,讓患者得到有效的醫治和管理。
岳軍還建議,健全精神障礙者分類檔案,設立由公安機關、基層鄉鎮政府、村組、家庭成員、鄰居組成的動態監控網,完善強制醫療臨時性過渡措施,有針對性地重點監控風險評估高的人和諸如幼兒園、學校、商場等公共場所,防止影響群眾安全感的惡性事件發生。加大精神疾病宣傳,健全心理疏導干預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衛生知識講授,設立免費的心理咨詢和疏導干預機構,成立關愛精神障礙患者的公益組織,設立公益基金,積極開展愛心救助活動,全員支持關愛精神障礙患者,減輕家庭監護負擔,加速康復進程。(實習記者 寇靜 記者 王斌)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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