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如果每100克食品中,蛋白質含量大于或等于12 克,或每100毫升食品中,蛋白質含量大于或等于6克,該食品可以稱為“高蛋白”食品。
很多人都認為高蛋白食物就代表著食物的營養價值高,商家也往往以此作為宣傳亮點。其實,評價食物中的蛋白質,不僅要看含量多少,還要看質量如何。評價蛋白質營養價值的關鍵是人體必需氨基酸是否比例合理,是否最接近人體需要。
質量不高的蛋白質,只有很少部分被人體用來補充機體組織的需要,那些不能被機體利用的部分,只能用于供應能量,一旦能量過剩,便增加了患代謝性疾病的風險。
因此,攝入的蛋白質并不是越多越好,蛋白質攝入過多,不僅加重肝腎負擔,還會增加導致痛風等代謝性疾病發生的可能。
對于低脂肪食品,國家規定每100 克食品中的脂肪含量小于或等于3 克,或每100 毫升食品中小于或等于1.5克。
攝入高脂肪的危害,大家都比較清楚;但攝入低脂肪食物也不能說就安全無憂。因為即便是低脂肪食物,也不過是脂肪含量比例低,如果攝入量過大,其攝入的脂肪總量也是不低的。
還有,盡管脂肪的總量不是很高,但是脂肪酸的比例不合理,比如,攝入的油脂中飽和脂肪酸的比例很大,那么長此以往,也會出現血脂異常,導致動脈硬化。
總之,無論是蛋白質,還是脂肪都不能僅僅根據含量評價其營養價值的高低,還要看其中的氨基酸含量和脂肪酸含量的比例。大家在安排膳食的時候,需要考慮營養平衡,多樣化地科學安排飲食。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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