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協調領導小組下發通知,進一步升級限購政策。
通知指出,即日起,從西安市外遷入戶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在西安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落戶滿1年,或在西安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非西安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無住房且能夠提供5年以上(含5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方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此外,通知指出,將西安市臨潼區納入住房限購范圍,嚴格執行西安市住房限購政策。此前,西安市限購區域包括西安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記者張斌)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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