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1月起 陜西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費用可報銷不低于50%
10月31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從陜西省醫療保障局獲悉,從11月起,高血壓、糖尿病門診費用不低于50%報銷。
門診費用不低于50%報銷
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的保障對象是陜西省各統籌地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確診為高血壓、糖尿病,需要在門診采取藥物治療的。目前已經在城鄉居民慢病管理范圍的“兩病”患者和城鎮職工醫保參保患者不在保障對象范圍。
“兩病”患者保障方式有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病。普通門診按照現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方案執行,已經通過門診特殊慢性病鑒定、按照各統籌地區門診特殊慢性病管理的“兩病”患者按原渠道原方式享受待遇。本次兩病待遇保障重點是解決普通門診“兩病”用藥問題,是從低水平起步,門診統籌按照政策范圍內門診費用不低于50%報銷。
用藥范圍需在“醫保藥品目錄”內
“兩病”患者門診統籌的協議醫療機構,是指在農村的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和城鎮的社區醫療服務中心、服務站。另外“兩病”患者門診慢性病的協議醫療機構是指統籌區域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
“兩病”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的用藥,必須是《〈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醫保發〔2019〕46號)中的藥品品種。同時要求各協議定點機構在“兩病”門診藥品使用中,優先選用屬于醫保藥品目錄中的甲類藥品;同時屬于國家基本藥物的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選藥品。華商報記者肖琳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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