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物業管理實踐中存在的突出矛盾,27日,《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修訂草案在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監管、維護業主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細化完善。
為強化黨的領導作用,明確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物業管理的法律地位。修訂草案增設了加強社區黨組織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在社區黨組領導下的“三方”議事協調機制。針對各部門在物業管理中職責不清、監管缺位問題,為厘清部門職責,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修訂草案增加了“監督管理”相關章節,詳細列明了相關部門職責。
為切實維護業主合法權益,針對群眾關注的物業管理區城內公共收益分配和支出問題,修訂草案明確:“業主共用部位產生的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每季度應當按照高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補充,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扣除一定的經營管理費用。經營所得要單獨分類列賬,獨立核算,每半年公布一次。”
修訂草案還明確要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規定在全省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對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分級分類監管,鼓勵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對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信用等級評價。
規范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位(庫)管理方面,為解決小區車位銷售不規范問題,規定物業管理區規劃設置的機動車車位(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對配建的人防工程應當按照設計文件在實地標注,人防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應當向全體業主開放,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為保障物業管理各方主體依法享有知情權,提高物業管理區城事項透明度,修訂草案分別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等需要公示公告的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以推進物業服務企業規范運營,業主自治組織規范運作。(劉雪妮)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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