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經陜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審查批準了《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秦嶺范圍內禁止房地產開發、開山采石、新建高爾夫球場等。
《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明確,市、相關區縣設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
支持設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基金會,拓寬投融資渠道,吸引國(境)內外資金用于秦嶺生態環境保護。
支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公益事業。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通過捐贈、資助、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活動。
同時明確,每年三月第三個星期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周。
秦嶺范圍分為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秦嶺范圍外圍應當劃定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法提出建設控制地帶內開發建設活動的具體限制要求。
秦嶺范圍內禁止房地產開發;開山采石;新建宗教活動場所;新建、擴建經營性公墓;新建高爾夫球場;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
秦嶺山體坡底以上區域,除實施能源、交通、水利、國防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項目外,還禁止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擴建、異地重建宗教活動場所;新建水電站;新建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度假山莊;削山造地、挖地造湖。
禁止在秦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鼓勵在秦嶺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進行退耕還林還草。
《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明確,秦嶺范圍內的古鎮古村應當保持原有路網格局、街巷特色和名稱。
古鎮古村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和修繕具有代表性的古民居、店鋪等傳統建筑,應當符合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村鎮規劃要求,其體量、造型和色彩,應當體現古鎮古村的建筑風格和特色,并與周邊景觀相協調。
市、相關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改善古鎮古村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居住環境。
同時要求,農家樂、民宿經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取得相關審批手續。禁止在核心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質災害隱患點范圍內開辦農家樂、民宿,禁止占用耕地、林地、河道、公路用地及公路建設控制區開辦農家樂、民宿。(記者 趙明)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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