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辦新聞發布會,介紹陜西省深化“三評”改革,優化創新環境有關情況。
陜西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史高領介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期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意見的實施方案》,聚焦科研人員重點關注的問題,分別對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工作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改革措施,并對普遍適用于“三評”工作的監督評估和科研誠信建設措施做出了安排,共計5方面22項具體措施,真正讓科研人員吃下“定心丸”。
實施方案還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實招硬招,針對性、操作性、規范性都很強。
比如評價數量化、唯論文、人才“標簽化”、單位自主權不足、科研誠信缺失等科技界反映強烈的問題,均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
比如明確規定,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榮譽性頭銜、承擔項目和獲獎成果等作為科技活動成果的支撐材料,不作為限制性條件;不把人才榮譽稱號作為承擔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獲得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制性條件;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突出原創導向,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3;避免多個類似人才項目同時支持同一人,原則上已獲得國家級人才榮譽稱號的不再給予省級和省級以下同類人才榮譽稱號。
比如項目承擔單位無特殊原因未按時提出驗收申請的,按不通過驗收處理;加強對已結題驗收項目的跟蹤問效,將項目驗收結果和執行效果作為對其后續支持的重要參考;對科研不端行為零容忍,對嚴重失信行為的責任主體,實行“一票否決”,一定期限、一定范圍內不允許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和科技獎勵,不推薦申報國家項目和獎勵。 華商報記者 馬虎振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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