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省政府網站發布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稅費保障辦法的通知,《陜西省稅費保障辦法》正式印發,自3月1日起施行。
記者查看稅費信息共享目錄注意到,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部門、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審計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省委編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外匯局陜西省分局、西安海關、省殘聯、省醫保局、省稅務局等28個部門多項稅費信息將共享。
《陜西省稅費保障辦法》指出,對稅務部門依法提出的稅費征收協助事項,各部門和單位應在職權范圍內及時全面給予協助,不得無故拒絕、拖延。
各部門和單位要綜合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先行推進涉稅費高頻事項執法協助,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健全公安派駐稅務聯絡機制,實現稅警雙方案件信息互聯互通和聯合辦案制度化、信息化、常態化。
在稅費信息共享方面,《辦法》明確,各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托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部門間稅費信息的互聯互通、高效共享。對無法通過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提供稅費信息的,應當與同級稅務部門商定交換方式。
稅費信息共享內容實行目錄管理。稅費信息共享目錄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稅務部門制定,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特別是在稅費服務方面,《辦法》規定,各部門和單位在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稅費服務時不得違法收取費用,不得限制、剝奪或變相限制、剝奪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利。
各部門和單位應當積極推進政務公開,依法保障納稅人繳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救濟權和監督權。
稅務部門應當建立稅費爭議協調機制,暢通救濟渠道,及時化解稅費爭議。
編輯: 楊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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