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精神,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近期,省政府正式發布《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省政府將成立陜西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普查對象是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合作、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對象有關資料的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的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確保普查能夠充分利用“五證合一”改革成果及相關部門行政記錄確定普查對象,能夠結合“網格化管理”進行普查區劃分,開展“地毯式”清查與核查。(記者 蘇怡)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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