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滿淑涵)《陜西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已于2023年11月30日經陜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通過,并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記者從省科技廳了解到,此次《條例》修訂,深入總結我省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等經驗成果,對破解發展制度瓶頸難題,依法保障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在加強創新資源聚集和科技優勢轉化方面,提出了“支持各類科技創新改革舉措在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先行先試,鼓勵設區的市、縣(市、區)深度融入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在“雙中心”建設方面,提出了“加強西安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發揮其創新引領、輻射帶動、開放合作的作用”;在農業科技創新方面,提出了“加強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發揮農業科學技術引領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作用”。
《條例》立足陜西科技創新工作的實踐探索,設立相應的條款,將科技改革發展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提煉為法律條文。如在“三項改革”方面,作出了“深化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機制”“拓寬技術轉移轉化人才職業通道”“支持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的規定;在產學研合作方面,明確提出“鼓勵企業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崗位結構比例內,自主互聘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等。
編輯: 吳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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