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日前印發《陜西省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旨在規范我省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工作,完善缺陷消費品召回監管工作制度體系,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規范市場秩序。
《管理辦法》要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建立完善的召回工作體系、組織培訓及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方式,確保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順利進行,并委托專業技術機構提供技術保障。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收集消費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對召回實施情況進行嚴格監督。專業技術機構分別承擔信息收集與系統運維、技術鑒定與效果評估等工作。生產者若發現消費品存在缺陷,要立即實施召回,并承擔消費者因消費品被召回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其他經營者要建立健全信息核實處理制度,對發現的嚴重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缺陷消費品信息收集包括市場抽檢、監督抽查、消費者投訴、網絡輿情、媒體報道等多種渠道,醫院、學校、商場等場所反饋的信息也被納入其中。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消費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應通知生產者開展調查分析。生產者認為消費品不存在缺陷的,可提出異議并提供相關材料。生產者認為消費品存在缺陷或被責令實施召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進口缺陷消費品,通知其他經營者停止經營。同時,生產者應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詳細的召回計劃,向公眾公開召回信息并解答疑問。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局局長張穎表示,《管理辦法》明確了省、市、縣(區)三級市場監管部門及專業技術機構的職責,構建上下聯動、協同高效的監管網絡;壓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從源頭督促其嚴控產品質量、主動監測隱患,將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并提升產品質量,營造良好的消費生態環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記者 仵永杰)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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