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該《指引》適用于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盲盒經營者,以及向上海市消費者銷售盲盒商品的其他經營者。同時,《指引》對具體盲盒經營活動提出了倡導性建議,包括規范盲盒價格體系、明確盲盒抽取規則、鼓勵設定保底機制、加強商品售后保障、規范營銷炒作行為和未成年人保護機制。
《指引》建議,盲盒內商品實際價值應與其售賣價格基本相當,單個盲盒的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且盲盒經營者不得向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通過線上線下等不同方式確認監護人同意。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反不正當競爭處副處長吳艷東表示,制定發布該《指引》,目的是規范引導盲盒經營活動健康有序發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程思琪)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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